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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分行

华夏银行兰州分行押运及款箱(包)守护保管服务集中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16日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兰州分行”或“采购人”)拟对华夏银行兰州分行押运及款箱(包)守护保管服务集中采购项目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华夏银行兰州分行押运及款箱(包)守护保管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以最终标书为准)

  华夏银行兰州分行与押运及款箱(包)守护保管服务供应商合同即将到期,为严格落实安全防范管理要求,持续保障分行及各营业网点安全、平稳、有序运营,拟对押运及款箱(包)守护保管服务项目开展集中采购。

  本次采购的押运及款箱(包)守护保管服务主要包括:

  1.营业款款箱(包)接送、保管服务;

  2.营业网点现金调拨款箱(包)接送服务;

  3.同业银行现金调缴款箱(包)接送服务。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并遵守其所属地和中国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的相关规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等。

  2.供应商应是业务开展情况良好、各项经营指标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的公司,在经营活动过程中无任何违法记录,与其它同业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合同违约、泄露银行商业秘密等非公开信息等事件。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授权的分公司,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财务状况良好。

  4.在押运及款箱(包)守护保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安全问题和不良记录。

  5.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合法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具有武装押运经营范围)、具有公安机关验收合格的自建金库。

  6.项目应配备符合公安部门规定标准的专用运钞车(配备有卫星定位、通讯、报警、消防设备,运钞车前后、两侧及驾驶舱、运钞舱内安装有视频监控装置,具备远程停驶控制功能等),车辆证照齐全。

  7.项目守护押运人员应无不良行业记录、经过合格的培训且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用枪持枪证》及《保安员证》,且守护押运人员符合《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规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9.采购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以接受。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PDF格式文件)。

  2.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提供PDF格式文件)。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不限。(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并转为PDF格式文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查询时间、截屏盖章)。

  5.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2),请勿更改表样,表格应填写完整,特别是“近三年财务状况(营业收入、净利润)”。(提交PDF格式文件,同时提交EXCEL格式)。

  6.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其中关键财务数据应重点标注且与第5条填报的财务数据存在核对关系。(提交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

  7.提供在押运及款箱(包)守护保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安全问题和不良记录书面声明,格式不限。(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并转为PDF格式文件)。

  8.提交加盖公章的公安机关核发的合法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具有武装押运经营范围)、公安机关自建金库验收证明。(提供PDF格式文件)。

  9.提交本项目使用的符合公安部门规定标准专用运钞车相关参数证明及车辆证照。(提供PDF格式文件)。

  10.提交本项目守护押运人员无不良行业记录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用枪持枪证》、《保安员证》及守护押运人员符合《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承诺。(提供PDF格式文件)。

  (三)提交材料要求

  供应商报名需完成以下步骤:

  1.网络报名

  供应商应通过以下网络链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https://supplier.hxb.com.cn/signup/18468600

  2.递交材料

  完成网络报名后,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华夏银行兰州分行押运及款箱(包)守护保管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4)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5)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四、本次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付老师0931-6177809

  徐老师0931-6177119

  供应商材料提交邮箱地址:lzjczx2021@163.com

  征集期:2026年10月16日-2026年10月23日

  五、征集渠道

  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同步在华夏银行官网(www.hxb.com.cn)、金采网(www.cfcpn.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发布。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2026年10月16日

注: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部分业务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