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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分行

华夏银行长春分行分支行办公数据专线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22日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长春分行”或“采购人”)拟就华夏银行长春分行分支行办公数据专线采购项目,开展供应商征集工作,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华夏银行长春分行分支行办公数据专线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以最终标书为准)

  本项目服务范围为分行所辖各支行及外联单位的办公数据专线,共计24条,其中8M专线10条、20M专线12条(含省内数据专线)、30M专线1条、2M专线1条(省际数据专线)。服务内容包括:专线租用、开通调试、日常运行维护、故障抢修、线路优化及必要的配套保障服务,服务期两年。

  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一)采购内容:分支行及外联单位骨干网络数据专线24条,速率含2M、8M、20M、30M带宽,服务期两年。

  (二)技术要求:专线带宽、网络架构、路由策略与现行方案保持一致,满足我行办公、业务系统数据传输及外联单位通讯需求;线路可用率不低于99.9%,重要故障修复时限不超过4小时。

  (三)服务要求:提供7×24小时故障受理与抢修服务,配备本地化技术支持团队;按我行要求配合完成重保时期线路保障及应急演练。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并遵守其所属地和中国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等。

  2.供应商近三年经营情况正常并且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案件或不良记录,具有持续服务能力。

  3.供应商须为依法注册、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或合法分支机构,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及固定办公场所;在专业人员、技术设备、资金保障等方面,具备承担项目开发、安装实施、系统调试、竣工验收及全流程售后服务的相应能力。

  4.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23-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以分、子公司名义参与的,可提供其上级公司的上述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5.供应商须持有工信部颁发的有效《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国内通信网络基础设施运营、数据专线、互联网接入等相关业务;具备跨区域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资质,可独立提供MSTP、SD-WAN、互联网专线、备份链路等金融机构专用通信线路服务,经营范围包含因特网骨干网数据传输服务、移动通信及数据专网等网络的设计、投资及建设,相关因特网的系统集成等。

  6.供应商提供至少两名现场服务工程师,具备工程师资质证书。

  7.供应商须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银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安全保密工作,确保银行信息安全。

  8.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招标公告期内:

  (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9.通讯机构限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征集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提交材料内容(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按顺序整理为PDF文件)

  1.未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实施“三证合一”的供应商请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述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2.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需为PDF格式文件。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声明书(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需为PDF格式文件)

  4.信用查询证明:本公告“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第8条要求的三项信用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5.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3),标*字段必填,需同时提供:

  ◦EXCEL格式文件(请勿更改表样);

  ◦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文件;

  其中近三年财务状况需填写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数据,并附审计签字盖章的财报备查(财报中应圈出与自荐表中数据一致的匹配数据)。如供应商近三年出现财务亏损,应提供说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6.符合前述要求的项目,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首尾页扫描件或相关证明材料,材料要体现日期。该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真实性将随机与签约单位进行核实,如出现虚假案例将取消报名资格。

  7.符合前述要求的项目人员名单,包含但不限于:姓名、从业年限、相关服务案例等,该项资料须加盖公章并转为PDF格式文件)。

  (三)提交材料要求

  1.网络报名

  供应商应通过以下网络链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

  https://supplier.hxb.com.cn/signup/18492045。报名后通过电话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2.提交资料

  完成网络报名后,请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发送邮箱,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华夏银行长春分行分支行办公数据专线采购项目,邮箱地址ccjhcwb@hxb.com.cn、543040206@qq.com。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参加报名供应商应保证符合该项目供应商资质要求,且所提供材料真实合法,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四)其它

  1.供应商需在征集有效期内同时完成网络报名和材料递交两个步骤,方可认定为有效报名。

  2.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3.供应商提交的报名材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采购人将严格保密,仅用于本项目采购评审及后续合作评估,不对外泄露。

  4.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四、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商务联系人:高先生0431-81957695

  业务联系人:张先生0431-81106102

  邮箱:ccjhcwb@hxb.com.cn、543040206@qq.com

  征集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公告发布渠道

  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www.hxb.com.cn)、金采网(www.cfcpn.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声明书

  3.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2026年10月22日

注: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部分业务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