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或“采购人”)拟对华夏银行苏州分行档案委托寄存项目征集意向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华夏银行苏州分行档案委托寄存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以最终标书为准)
因档案业务需求,需将部分档案委托供应商寄存管理,其服务涵盖档案清点、整理、登记、装箱、录入、送取、熏蒸、上架、存储、调阅、查阅、销毁及管理用品提供等服务。入围供应商需承担原有库存档案移交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运作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事件,且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与从事档案整理、保存、开发利用和数字化等服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专业人员和专业能力;具有保证档案安全的管理体系和保障措施;符合国家有关资质要求。
2.报价人应提交如下的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未实施“三证合一”的报价人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实施“三证合一”的报价人提交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生产、销售、服务的资质文件;原厂商授权文件(如有);报价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一般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采购活动。
3.2投标人技术性要求
(1)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2)经营范围包含数据处理、档案整理,仓储服务;
(3)在苏州市档案局有备案登记;
(4)有符合档案存储的仓储环境、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安全性和耐久性;
(5)有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未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实施“三证合一”的推荐(自荐)供应商请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述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2.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声明书(详见附件2),需为PDF格式文件。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格式书面声明(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并转为PDF格式文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屏并加盖公章。此项材料要求PDF格式文件。
5.提供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3),填写完整,标*字段必填,特别是“近三年财务状况”。此项材料须同时提供EXCEL格式文件(请勿更改表样)和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文件。
6.提供三年内金融机构档案委托寄存合作合同不少于三个,如有华夏银行系统内合作案例的,请一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页、盖章页、服务内容页等加盖公章。(此项材料要求为PDF格式文件)
7.提供档案用品、档案取送、档案调阅、档案整理、档案存储、新增档案以及其他涉及费用的收费标准。
8.提供已向苏州市档案局备案的备案证明。
9.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三)提交材料要求
供应商报名需完成以下步骤:
1.网络报名
供应商应通过以下网络链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https://supplier.hxb.com.cn/signup/16353241。报名后通过电话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2.递交材料
完成网络报名后,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邮件主题和文件名均命名为:公司全名+华夏银行苏州分行档案委托寄存项目,邮箱地址(请同时发送以下2个邮箱,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5MB):suslx@hxb.com.cn; hxsujc2@163.com。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版本提供。如有未按要求提供、提供不全、要求加盖公章但未加盖等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项目的报名资格。
(四)其它
1.供应商需在征集有效期内同时完成网络报名和材料递交两个步骤,方可认定为有效报名。
2.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3.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4.采购人视收到的相关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应予接受。
四、公告发布渠道
本次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www.hxb.com.cn)、金采网(www.cfcpn.com)、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发布。
五、联系事项
采购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联系方式:陈女士 0512-68638200
谭女士 0512-66601017
征集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声明书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