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市副中心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北京城市副中心分行”或“采购人”)拟对华夏银行北京城市副中心分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公证服务项目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华夏银行北京城市副中心分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公证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以最终标书为准)
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公证服务项目服务客户范围包含法人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选取公证处为本行办理的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提供相关公证服务,采购期为2年。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设立的公证机构,具有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 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公证机构执业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上述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2.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供应商声明书(详见附件),需为PDF格式文件。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不限。(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并转为PDF格式文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屏盖章)。
5.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的书面声明,格式不限。(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并转为PDF格式文件)。
6.填写完整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请勿更改表样,且提交时需为EXCEL版本。
(三)提交材料要求
供应商须点击此链接提交报名:
https://supplier.hxb.com.cn/signup/17363584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副中心分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公证服务项目。
供应商需在征集有效期内同时完成网络报名和材料递交两个步骤,方可认定为有效报名。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4、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5、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通过金采网电子招标平台向供应商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四、本次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市副中心分行
业务联系人及电话(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葛先生80887812。
商务联系人及电话(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卢女士80887805 。
供应商材料提交邮箱地址:610237612@qq.com,邮件发送后请主动与商务联系人电话确认。
征集期: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将在华夏银行官网(www.hxb.com.cn)、金采网(www.cfcpn.com)、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同时发布。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供应商声明书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市副中心分行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