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或“采购人”)拟对户外招牌及室内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入围项目征集意向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华夏银行苏州分行2026年户外招牌及室内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入围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 (以最终标书为准)
根据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以及采购人制度等要求,按照华夏银行VI标准及苏州分行实际需求,户外招牌制作安装及我行辖内各单位室内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等服务需要,我行拟对年度供应商进行公开征集,采购期限2年。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供应商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近年无亏损(提供最近三年度出具企业财务报告)。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一期完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缴款证明)。
4.为苏州本地广告企业或外地在苏州分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30万及以上,在苏州本地经营时间超过3年。
经营情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无不履行社会责任而被通报的情况,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应具有设计制作广告经营能力,经营范围能涵盖本项目服务内容,需提供经年检有效的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优先考虑,具备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且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等级标准的专业技术人员。
6.具有同类业务成功实施案例,2023年1月1日至今承建户外招牌制作及安装项目至少3个(同一个法人单位的合同按一个项目计算)。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8.未被列入华夏银行处理名单(由采购人查询,供应商无需提供材料)。
9.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未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实施“三证合一”的报价人请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述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2.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需为PDF格式文件。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格式书面声明(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并转为PDF格式文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此项材料要求PDF格式文件。
5.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3),填写完整,特别是“近三年财务状况”。请勿更改表样,此项材料须同时提供EXCEL格式文件(请勿更改表样)和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文件。。
6.符合条件的案例合同复印件。
7.提供同类项目的合同文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为PDF格式文件。合同签订日期须在2023年1月1日以后,提供案例不少于2次,单份合同金额不能少于人民币柒万。
8.2023-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其中财务数据应与《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填报的财务数据一致,并圈出标注。需为加盖供应商公章的PDF扫描件。
9.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需为加盖供应商公章的PDF扫描件。依法免缴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PDF扫描件。
10.提供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需为加盖供应商公章的PDF扫描件。
11.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三)提交材料要求
供应商报名需完成以下步骤:
1.网络报名
供应商应通过以下网络链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https://supplier.hxb.com.cn/signup/18221358。
2.递交材料
完成网络报名后,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邮件主题和文件名均命名为:公司全名+华夏银行苏州分行2026年户外招牌及室内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入围项目,邮箱地址(请同时发送以下2个邮箱,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5MB):sutxf@hxb.com.cn; hxsujc2@163.com。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版本提供。如有未按要求提供、提供不全、要求加盖公章但未加盖等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项目的报名资格。
(四)其它
1. 供应商需在征集有效期内同时完成网络报名和材料递交两个步骤,方可认定为有效报名。
2. 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3.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4.采购人视收到的相关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应予接受。
四、公告发布渠道
本次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www.hxb.com.cn)、金采网(www.cfcpn.com)、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发布。
五、联系事项
采购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业务联系人:蒋美芬 0512-66601181、金曜13004589151
商务联系人:谭女士 0512-66601017
征集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声明书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