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方式
1.1此次公开招标项目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进行:
1.1.1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购。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华夏银行2025年交易型数据库入围选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1.2不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购。
1.2招标类型(中标/入围)。此次公开招标项目属于以下第2种类型:
1.2.1中标。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按照约定向中标人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
1.2.2入围。投标人中标后获得入围供应商资格,招标人有权根据自身需要决定是否向中标人(入围供应商)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以及招标人有权决定采购的数量、型号等。
2. 招标范围
拟通过本次公开招标选择3家投标人入围我行交易型数据库产品,入围期限3年。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
3. 招标相关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当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资信证明可为复印件)。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4.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xigongshi/ https://www.ccgp.gov.cn/search/cr/。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本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函。
7.本项目仅限于产品原厂商投标或其授权的一级代理商(代理商是原厂商的直接授权)投标两种方式之一。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原厂唯一授权函及原厂商出具的不直接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说明文件。代理商必须为原厂商的一级代理商。
8.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或者CMMI3及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
9.2022年1月1日至今,本次投标产品在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或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有至少1家银行的实际采购案例(产品为交易型数据库,总合同销售数量不低于20个节点或总金额不低于200万),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含有产品名称、版本、数量及金额的产品清单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如为框架合同还应提供结算单。(注: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指:中行、工行、农行、建行、交行、邮储银行共6家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指:中信、光大、招商、浦发、民生、华夏、平安、兴业、广发、渤海、浙商、恒丰共12家银行。)。
10.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在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或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有至少1家银行的实际采购案例(产品为交易型数据库)。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含有产品名称、版本及数量的产品清单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如为框架合同还应提供结算单。(注: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指:中行、工行、农行、建行、交行、邮储银行共6家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指:中信、光大、招商、浦发、民生、华夏、平安、兴业、广发、渤海、浙商、恒丰共12家银行。)。
3.2采购标的:是指在本招标文件中所描述的,招标人在本次招标项下拟向投标人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等。本招标文件中的标的物、产品、采购标的具有同等含义。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30日(09:30—11:30,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投标报名。
4.2报名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线上报名。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yzxbid0623@163.com,邮箱主题:项目名称+投标人单位名称。
4.2.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4.2.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
4.3获取方式:在线发售。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6日14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国防科技园1号楼17层会议室(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www.hxb.com.cn)、金采网(www.cfcpn.com)、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北京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zc.cbexepp.com.cn)发布。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中关村国防科技园)2号楼
联 系 人:吴迪阳
电 话:010-60910421、13371690623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