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行根据客户反映,发现有外部机构在其产品宣传语中含有“为保障投资人的本金安全,×××公司与华夏银行达成托管协议,在银行开立托管账户,由银行进行托管”等话语,或冒用与华夏银行有理财产品业务合作的名义,诱导投资者参与高风险投资。
为此,华夏银行严正声明:
一、华夏银行从未与北京华信永泰投资有限公司、中房联合(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展过相关理财产品业务或托管业务合作,也未与其签署过任何相关业务合作协议,两家公司的有关宣传内容为捏造的虚假信息。
二、对于北京华信永泰投资有限公司、中房联合(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假借与华夏银行进行理财产品业务或托管业务合作欺骗投资人的行为,华夏银行将保留依法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请广大投资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如遇到此类问题请及时与华夏银行客户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95577。
为此,华夏银行严正声明:
一、华夏银行从未与北京华信永泰投资有限公司、中房联合(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展过相关理财产品业务或托管业务合作,也未与其签署过任何相关业务合作协议,两家公司的有关宣传内容为捏造的虚假信息。
二、对于北京华信永泰投资有限公司、中房联合(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假借与华夏银行进行理财产品业务或托管业务合作欺骗投资人的行为,华夏银行将保留依法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请广大投资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如遇到此类问题请及时与华夏银行客户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95577。
华夏银行
201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