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华夏银行客户:
感谢您对华夏银行的一贯支持!
结合市场反馈及银行同业调研情况,我行调整了部分贸易金融业务产品服务收费及优惠项目,并将于2019年8月1日起按照调整后的服务收费价格目录进行收费。我行自即日起将有关内容进行公示(详见后表)。
1-2 华夏银行自主免费服务项目 | ||
编号 | 业务类型 | 服务项目 |
62 | 贸易金融业务 | 汇入汇款——入本行账户手续费 |
63 | 贸易金融业务 | 汇出汇款——同城外币支票划转手续费 |
64 | 贸易金融业务 | 电报/电传费——对私汇出汇款 |
3-4 贸易金融业务
项目 编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适用对象 | 定价依据文件 | 服务价格 | 备注 | |
34001 | 进口信用证 | 开证/修改/承兑/撤销/假远期付款 | 本行根据客户(开证申请人)的申请,依照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和其他相关国际惯例向受益人开立的书面保证凭信,承诺受益人在规定的金额和期限内向本行提交符合规定的单据,就可以在一定期限或指定日期得到本行付款。依据申请人的修改申请,对已在本行开立的信用证进行修改。应客户申请对效期内的进口信用进行撤销。根据假远期信用证条款,由代理行即期支付款项。 | 单位客户 |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银监会、发改委(2014年第1号) | 1、开证:按开证金额的1.25‰,不足300元按300元收取;效期三个月以上每月增收开证金额的0.5‰,不足整月按整月计算,收取保证金部分除外;循环信用证每循环一次,收取一次开证手续费。 2、增额修改:增额部分比照开证价格标准(1.25‰)收取,不足100元按100元收取;延长效期修改:按照修改后信用证有效日期计算效期,效期三个月以上每月增收信用证修改时余额的0.5‰,不足整月按整月计算,开证时已收取部分和收取保证金部分除外;其他修改:100元/笔,如由受益人承担,美元50/笔。 3、承兑/远期付款承诺:承兑/远期付款承诺金额的1.25‰/月,不足150元按150元收取。按实际天数收取,已收取保证金部分不再收取。 4、撤销:100元/笔。 5、假远期付款:根据境内外市场资金价格、企业资信状况、本行资金成本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 | |
34002 | 出口信用证 | 通知/转递/预通知(简电通知)/修改通知 | 通知:本行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审核开来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的真实性后通知给客户的服务;转递:本行受他行委托将信用证转递至通知行。预通知(简电通知)/修改通知:对本行收到的以简电方式开立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受益人。 | 单位客户 |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银监会、发改委(2014年第1号) | 1、通知/转递:200元/笔。 2、预通知(简电通知)/修改通知:100元/笔。 | 优惠价格见优惠服务项目 |
保兑 | 对他行开立的信用证加具保兑、提供IFC(国际金融公司)担保融资。 | 单位客户 |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银监会、发改委(2014年第1号) | 保兑金额的2‰/季,不足300元按300元收取。按实际保兑天数收取。对增额和效期延长的信用证修改加具保兑,增额部分、延长保兑天数参照保兑价格标准收取。 | |||
撤证/无偿交单/电提不符点 | 撤证:按受益人指示、通知开证行撤销尚在有效期内的信用证无偿交单:本行指示开证行/保兑行将单据无偿交给申请人。电提不符点:本行通过电报方式提示信用证项下不符点。 | 单位客户 |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银监会、发改委(2014年第1号) | 1、撤证:100元/笔。 2、无偿交单/电提不符点:200元/笔。 | |||
34005 | 外汇汇款 | 汇入汇款 | 本行根据汇出行的委托,将外汇资金解付给指定收款人。 | 单位/ 个人客户 |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银监会、发改委(2014年第1号) | 如将外汇资金转汇收款人他行账户:50元/笔。 | |
汇出汇款 | 本行根据客户的委托,将外汇资金汇给收款人。根据客户申请本行对汇出款进行加急处理。 | 单位/ 个人客户 |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银监会、发改委(2014年第1号) | 1、按汇款金额(折人民币)的1‰;优先付款除按汇出汇款手续费标准计收外,在代理行收费基础上每笔加收80元加急手续费。 2、下限:对公:50元,对私:20元;上限:对公:1000元,对私:200元。 | 国外银行费用(如有)按照实际发生费用另行收取;优惠价格见优惠服务项目 | ||
多币种汇款/美元/欧元全额到账 | 提供除美元、欧元、英镑、港币、日元、瑞士法郎、加拿大元、澳大利亚元、新加坡元、瑞典克朗之外其他外币款项的汇款服务。美元/欧元全额到账:锁定中间行扣费成本(不包括收款行扣费),保证汇出款项全额到达收款行。 | 单位/ 个人客户 |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银监会、发改委(2014年第1号) | 多币种汇款:按汇出汇款收费标准,另加收50元/笔手续费。美元/欧元全额到账:按汇出汇款收费标准,另加收美元25/笔或欧元30/笔。 | |||
34007 | 国内信用证 | 开证/修改/付款确认 | 开证:国内贸易结算中,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开出的,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支付的付款承诺。修改:依据申请人的修改申请,对已在本行开立的信用证进行修改。付款确认:对本行开出的国内信用证发出付款确认书。 | 单位客户 |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银监会、发改委(2014年第1号) | 1、开证:按开证金额的1.5‰/笔,不足100元按100元收取;效期三个月以上每月增收开证金额的0.5‰,不足整月按整月计算,收取保证金部分除外。 2、修改:增额修改:增额部分比照开证价格标准(1.5‰/笔)收取,不足100元按100元收取;延长效期修改:按照修改后信用证有效日期计算效期,效期三个月以上每月增收信用证修改时余额的0.5‰,不足整月按整月计算,开证时已收取部分和收取保证金部分除外;其他修改:100元/笔。 3、付款确认:确认付款金额的0.5‰/月,每笔不足150元按150元收取。按实际天数收取,已收取保证金部分不再收取。 | |
34009 | 进出口代付 | 进口代付/出口代付 | 进口代付:本行应客户申请,对客户在本行办理的进口付汇业务,由客户或本行指定代理行(即进口代付银行,简称代付行)代本行支付付汇款项,客户在约定的到期日向本行偿还融资本息,由本行向代付行偿还融资本息。出口代付:本行应出口客户申请,对出口客户向本行提交的符合出口押汇业务要求的出口单据,由本行委托代理行(即出口代付银行,简称代付行)代本行对出口客户提供的短期融资业务。出口代付到期后,由开证行/进口商直接向代付行付款。 | 单位客户 |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银监会、发改委(2014年第1号) | 根据境内外市场资金价格、企业资信状况、本行资金成本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 | |
34017 | 贸易金融服务安排 | 应客户申请,在金融机构为本行核定的授信额度内,通过本行与金融机构的渠道合作,为客户提供的结算、融资业务服务。 | 单位客户 |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银监会、发改委(2014年第1号) | 根据金融机构对我行授信额度核定情况、境内外市场资金价格、企业资信状况、本行资金成本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 |
注:以上产品和服务销售价目含跨境人民币业务。
3-8 第三方付费和代理业务
项目 编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适用对象 | 定价依据文件 | 服务价格 | 备注 |
38006 | 代理金融机构贸易金融业务 | 本行与金融机构之间利用双方市场、资源、信用、经营网络等,为委托人提供的贸易金融业务代理与转让等服务。 | 单位客户 |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银监会、发改委(2014年第1号) | 根据被代理方资信状况、信用、市场、资源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 |
4-4 贸易金融业务
项目编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价格 | 优惠价格 | 备注 | ||
1 | 出口信用证 | 通知/转递/预通知(简电通知)/修改通知 | 1、通知/转递:200元/笔。 2、预通知(简电通知)/修改通知:100元/笔。 | 本行议付的信用证可免收。优惠有效期: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 | ||
2 | 国内信用证 | 通知/修改通知 | 50元/笔。 | 本行交单/议付的信用证可免收。优惠有效期: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 | ||
3 | 外币携带证 | 20元/份。 | 华夏金卡、白金卡、钻石卡客户10元/份。优惠有效期: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 | |||
4 | 外汇汇款 | 汇出汇款 | 1、按汇款金额(折人民币)的1‰;优先付款除按汇出汇款手续费标准计收外,在代理行收费基础上每笔加收80元加急手续费。 2、下限:对公:50元,对私:20元;上限:对公:1000元,对私:200元。 | 对私客户通过我行手机银行、网银渠道办理汇出汇款业务手续费5折优惠。优惠有效期: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 | 汇出汇款收费上下限不变 | |
1、京津冀地区对公客户在华夏银行京津冀区域内营业机构柜台办理京津冀区域内行内外汇汇款业务免费。 2、京津冀地区对公客户在华夏银行京津冀区域内营业机构柜台办理京津冀区域内行外外汇汇款业务按汇款手续费5折计收。优惠有效期: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 | ||||||
如您对上述事项有疑问或欲了解更多详情,请向我行网点或拨打我行客服电话95577反映和咨询,感谢您的支持!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
2019年 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