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华夏银行客户:
感谢您对华夏银行的一贯支持。为更好地为您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我行将于2021年10月15日起对交易处理手续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取消应收账款质押(含商业承兑汇票质押)交易处理手续费和货物、货权质押和未来提货权仓储监管业务交易处理手续费,现将调整后的交易处理手续费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华夏银行交易处理手续费收费标准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适用对象 | 定价依据文件 | 服务价格 | 备注 |
交易处理手续费 | 银行为客户提供基于应收账款的催收、管理、坏账担保、融资及相关单据处理等服务。 | 在本行办理基于应收账款的催收、管理、坏账担保、融资等业务的客户。 |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银监会、发改委(2014年第1号) | 1、应收账款日常管理费:按照应收账款转让/受托管理金额的0%-3% /年收取;若我行承担买方坏账担保但不向卖方提供融资的,按照应收账款转让金额的0.4%-3% /年收取;如果需要我行提供应收账款转让通知服务,则按照通知应收账款金额的0-0.1%额外收取费用;如果需要我行在应收账款第三方公示平台代理登记和注销,则按照代理登记0-1000元/次标准额外收取费用。上述收费按业务实际开展期限收取,不足1个月按1个月计,可一次性或分次收取。 2、管理该业务项下的发票、货运单据、收货单据等单据处理费:0-100元/张。 3、应收账款催收服务费:提供电话催收服务的,按照10-100元/次收取;提供应收账款书面催收服务的,按《应收账款到期提示通知书》的份数按0-200元/份标准收取;提供上门催收服务的,按照催收应收账款金额的0-3%/次标准收取。 上述收费根据应收账款总额、单张票据金额及数量、账期长短等因素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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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的支持,并祝您生活愉快!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
2021年9月27日